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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南塘至黄华段项目声屏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8-01-24

温州南塘至黄华段项目声屏障设施第SP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3〕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7]79号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 、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起于乐清市南塘镇,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终点南塘枢纽,从乐清南塘枢纽至乐清互通与甬台温高速(G15)共线,采用老路拓宽,从乐清互通开始采用新线,经田垟村、翁垟镇,终点位于黄华镇北,与温州绕城高速北线二期黄华枢纽相接,路线全长31.653km,其中甬台温老路拓宽段长23.645km。本项目主线全长31.653km,设特大桥14244.38m/3座,大桥1483.72m/6座,中小桥184.12m/4座,分离立交桥973.64m/6座;隧道1008.71m/3座(按右洞计);连接线1处,长1.195km。全线设置收费站2处,即蒲岐收费站和乐清收费站(均利用原有收费站);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乐清停车区);超限检查站1处、隧道泵房及变电所3处。本项目老路拓宽段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维持100公里/小时,两侧加宽的八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线主线段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拟利用的原有桥涵构造物设计车辆荷载标准维持汽车—超20级、挂车—12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本次招标为本工程主线、互通区及连接线等声屏障施工招标,对应概算金额约为1974.8400万元。

2.2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第SPZ标段)第SPZ标段:高速主线老线K21+800~K46+280段以及新线K263+605~K270+777.35段,全长31.653km;连接线LK0+000~LK1+195段,长1.195km。主要内容为:主线、连接线及互通区的声屏障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计划工期:(5个月)15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第3.3、3.4条本项目不适用)(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6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月2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1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1日13: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盐盆工业开发区经六路236号

邮  编:325600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77-61665821

传  真:0577-61665821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13

联 系 人:项剑波、裴玉成

电  话:0571-88380732、18969020529(电子邮箱:2655138724@qq.com)

传  真:0571-88084051

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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