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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白鹤至大漈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8-01-31

景宁县白鹤至大漈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县白鹤至大漈公路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景宁县白鹤至大漈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景发改基综[2017]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规模起点位于东坑镇白鹤村南侧,与228省道(52省道)平交,桩号AK0+000,终点接云中大漈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广场,终点桩号为AK17+970,路线全长17.970km。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局部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10m(起点段AK0+000~AK1+335段路基宽度为12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共设置桥梁2858/28座(含大桥1621/10座,中小桥1237/18座),长隧道1815/1座,涵洞26道,平交口6处,改路971m/6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8699.9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5385.73万元。本项目编号为X805,是通往“云中大漈”4A级景区唯一公路,是景宁发展全域旅游,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的重点之一,已列入全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项目。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景宁县白鹤至大漈公路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初勘)15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提交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详勘)15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最终稿各1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15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工可资料将于2018年01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每本收取编制费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

4.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行账号:2010 0003 9238 02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2018年03月06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交通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9楼

邮  编:323500

联系人:程杭波

电  话:13906789277

传  真:0578-508882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传  真:0578-2789773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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