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8-02-23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声屏障设施施工(第11标段)招标已于2018年2月11日公开开标,并在2月12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0571-8763117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2729

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如下:


标段
 推荐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
  (万元)
 工期
 质量(或服务)目标
 综合得分
 项目经理
 备注
 
11标段
 南京金长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1106.2631
 180日历天
 90分及以上
 99.13
 成思
 
 

 


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成思(项目负责人)
 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第三合同段
 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副经理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资料
 
南京金长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高架桥沿线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
 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
 2015 年 1 月 13 日~ 2015 年 2 月 17 日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高架桥沿线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资料
 
南京金长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招标 JSHB8 标段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2014 年 9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11 日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招标 JSHB8 标段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资料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2(4)
 回复不响应询问要求
 
少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文件乱码,无法辨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1(1)
 未回复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声屏障设施施工(第1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8年2月11、12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裴工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