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瓯海区仙岩至丽岙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瓯海区仙岩至丽岙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7]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发包人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补助和瓯海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点位于瓯海与瑞安交界处穗丰村温瑞大道,终点位于温瑞大道仙岩镇岩一村平安路交叉口处,路线跨越温瑞塘河后至终点与温瑞大道成T型交叉。本项目推荐方案总长约6.662km,其中整治利用温瑞大道段长度约5.015km,新建主线段长度约1.647km。
同步建设瓯海时尚智造小镇连接线路线长1.640km。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6亿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主线新建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m;整治段维持原标准;连接线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
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机电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照明施工图补充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勘察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4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4)合同签订后75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7)根据发包人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上报交通运输部后15天内完成,如果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线位有所变动应在批复后的7天内修改完善;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请于2018年3月23日08:30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自主报名,(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 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151215、15306883601、18958956181、180663797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在2018年4月16日17:00前办理银行保函收讫凭证事宜。
5.2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浙江交通网发布。招标信息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635室
邮 编:325005
联系人:黄锦樘
电 话:0577-88535451
传 真:0577-885354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06
网 址: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
传 真:0577-88305867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