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和《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含永嘉县上瓯公路至S223省道(水门路)连接线工程)、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海盐武原至海宁袁花公路(海盐段)、322国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含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含228国道瑞安飞云江三桥南延伸线工程)等项目跟踪审计进行公开集中招标。
1、情况说明
1.1 本批次跟踪审计公开集中招标共计8个项目,其中: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总投资约363117.2万元)、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总投资约209134万元)、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含永嘉县上瓯公路至S223省道(水门路)连接线工程(总投资约37517.23万元),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总投资约192105万元))等项目作为本次集中招标的A类项目;
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总投资约169387万元)、海盐武原至海宁袁花公路(海盐段)(总投资约132960万元)、322国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总投资约122953.51万元)、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含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总投资约73379.96万元)、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总投资约62329.38万元))、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含228国道瑞安飞云江三桥南延伸线工程总投资约32501.543万元,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总投资约39022万元)及等项目作为本次集中招标的B类项目;
1.2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集中招标的8个项目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
评标委员会将依次先对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含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跟踪审计进行评标;再对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含永嘉县上瓯公路至S223省道(水门路)连接线工程)跟踪审计进行评标;然后对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海盐武原至海宁袁花公路(海盐段)、322国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含228国道瑞安飞云江三桥南延伸线工程)跟踪审计进行评标。若已在先一轮项目评标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次一轮的项目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二、项目概况
本次集中招标项目情况详见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可在浙江交通网()上下载(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建安费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
三、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3.1 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
3.2 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
3.3 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3.4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四、服务期
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通过批复为止。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5.1 投标人为《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5.2 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交通工程(公路、水运)跟踪审计业绩。
5.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过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交通工程(公路、水运)跟踪审计业绩;
5.4 项目财务审计主审:项目财务审计主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5.5 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4人,且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审计主审),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5.6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5.7 投标人在2018年度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督指导部门,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或跟踪审计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5.8 已在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含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含永嘉县上瓯公路至S223省道(水门路)连接线工程)跟踪审计招标评标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招标评标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本次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参加本次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海盐武原至海宁袁花公路(海盐段)、322国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含228国道瑞安飞云江三桥南延伸线工程)跟踪审计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25日至5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B座9楼,联系电话:0571-88155636)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同时对不同项目参加投标的应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八、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13:00,投标人应于当日12:30~13:0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
单 位:杭州红星文化大厦23楼会议室
地 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
九、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一、B类项目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杰
电 话:13588958588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华
电 话:13857348388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春峰
电 话:13587195392
招标人: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卢品钦
电 话:13906870224
招标代理: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
网 址:
邮 编:310052
电 话:0571-88155636
传 真:0571-88155631
联系人:毛刘锋、李昂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