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航标基地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航标处舟山航标基地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装〔2017〕6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位于舟山本岛南岸的现有宁波航标处舟山航标基地扩建固定码头1座,并修复改造现有基地码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新建1座70.0米×12.0米平台、15.0×4.8米水电控制平台及1座43.25米×6.0米栈桥、修复原有码头的破损构件,满足结构强度及后续使用安全要求、建设码头护舷、系船柱、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通信等及相应配套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 ,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电话:4008503300;QQ群:384041593。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上传的或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上传失败的或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投标人文件无法解密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5.5 根据舟招组办〔2017〕15号文件,投标人需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锁参加开标会议,除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上传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同时还须备两份按规定密封的、内容与系统中上传并经加密的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送达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具体内容详见舟招组办〔2017〕15号文件,本次评标以电子评标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 、浙江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567号
联系人:秦立民
电 话:18892609027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朱迪
电 话:18815277116(交通虚拟网:620116)
传 真:0580-2189255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