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 位 名 称
评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累计
得分
第4标段
第1中标候选人
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509.3954
吴娇丽
99.35
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依据
1
河北中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项目总工技术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总工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2
浙江安吉银龙交通设施厂
标人项目总工周霏技术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
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不符合资格审查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东阳至永康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第DYJA01标段
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30国道淳安临歧至临安湍口段改建工程(临安段)公路项目第4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8年6月20-21日
招标人名称: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