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互通工程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连接线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第JA01标段项目已于2018年6月27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办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 话:0571-87631177
招标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6221663
招标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连接线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评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第1名
安徽新锐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梁文娟
3408896
99.45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项目经理(梁文娟)
205国道马鞍山段(慈湖至采石)改建工程(湖北西路~九华西路近期实施方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马鞍山市公路管理局
2015年12月、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
安徽新锐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明水(甘新界)至哈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7月、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连接线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第JA01标
开评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6月28日
招标人名称: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无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无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李伟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