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乍浦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配套罐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400-59-03-048877-000】。项目业主为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配套罐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乍浦港区石化作业区(E区),为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配套罐区工程。
2.2 建设规模: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配套罐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新建陆域库区总罐容13万m3以及消防、环保、自控等设施,用于储存E4泊位部分装卸物料。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为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配套陆域罐区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码头增加工艺管线及配套陆域罐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定级、后续服务等。
具体内容包含:
(1)本工程的所需的地质详细勘察;
(2)码头增加工艺管线及配套陆域罐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定级;
(3)设计文件深度按照行业设计深度规定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图、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竣工图、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专题报告(消防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危害设计专篇等)、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等全部设计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投标人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
(一)勘察周期:
合同签订并在招标人同意项目启动后15天内,提交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配套罐区勘察原始资料及详勘成果报告(份数:按需提供)。
(二)设计周期:
(1) 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5天内修改完成(份数:按需提供)。
(2)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15天内修改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3)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指CAD版),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设计人应在项目具备竣工图编制条件且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供全套竣工蓝图及电子版竣工图(份数:按需提供)。
(5) 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港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薄先生
电 话:0573-85532017
传 真:0573-85532019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陶晓燕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5528457
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