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LH03标段(重新招标)已于2018年9月11日公开开标、9月12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631177
招标人: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172065
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LH03标段(重新招标)
开标日期:2018年9月11日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2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第LH03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浙江达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364.7814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10
李钟华
99.99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LH03标段(重新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项目经理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项目绿化工程第 SZJG02 标段
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担任职务:项目经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内容:中央绿化带、路基两侧、互通、服务区、收费站等绿化工程施工
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LH03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中标候选人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项目绿化工程第 SZJG02 标段
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交工日期:2014 年 8 月 5 日,高速公路工程,承担的工作:中央绿化带、路基两侧、互通、服务区、收费站等绿化工程施工
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第LH03标段
浙江山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为一元,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已核实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LH03标段(重新招标)
开评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12日
招标人名称: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