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6]13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浙江交通网。[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永康前仓镇与缙云新碧镇交界的光瑶处,接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的终点,路线在光瑶村、馆头处两次跨越南溪并上跨老330国道后,沿老金温铁路西侧布线,下穿台金高速,在善塘再次跨老330国道后设石柱互通,跨东永高速、穿麦磨山后进入永康南部开发区,在金丽温高铁北侧布线,下穿客运站站前广场,之后上跨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康互通连接线、S312省道(43省道永武线),在翁埠处设互通,跨永康江后李店处接入城市规划四环线,利用四环线位至应益附近,分离后穿余大山,下穿金丽温高速西田畈互通连接线,在金古泉绿地生态园处沿老330国道路线前行,终于永康市花街镇杨公处,与老330国道相接,路线全长29.260km。本项目同步建设两条连接线:老330国道连接线,起于应益村辅道终点,利用四环线线位,终于春天门业西侧,与老330国道(桩号K203+870)相接,路线长约1.7公里;S322(35省道)连接线,起于S322省道(桩号K138+630),经长端头村,下穿金温铁路后与老330国道平交,跨新塘水库,与石柱互通相接,路线长约2.9公里。本项目主线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
本次绿化施工招标设3个标段。第LH0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起点桩号K182+260,终点桩号K191+900,全长约9.64公里全线范围内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1、以下第3.3和第3.4条款本标段不适用;2、投标人须知附录1第2点和附录4第3点本标段不适用;3、投标人须知附录3“注”中第(4)点本标段不适用;4、补充第3.6条: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企业,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满足本款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10月1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14: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地 址:永康市东城街道花园大道303号
邮政编码:321300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79-89209933
传 真:0579-8707210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1-81110578
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