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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局龙线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8-12-12

云和县局龙线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投资受理[2018]29号)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云和县浮云街道局村村,与原S328省道相接,路线沿老路改造,经局村村、溪口村后,并沿云和湖连接线线位至天堂坑口,设1×20m天堂坑桥,沿老路经朱坝至K4+660偏离老路设6×30m吾思岭脚大桥至吾思岭脚村,于K5+030走回老路,沿老路拓宽经石浦桥头、下三望潭至紧水滩镇政府所在地金水坑村,路线穿村镇而过,在沿老路至终点紧水滩水库大坝桥头,终点桩号K10+145,路线全长10.145Km,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3110万元。

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天堂坑口至金水坑段)天堂坑口至吾思岭脚段(K2+060—K4+700)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双车道并结合自行车绿道,路基宽度12-13m,吾思岭脚至金水坑村段(K4+700-K8+585)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0m;两段路线里程全长6.525km;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溪口村过境段、金水坑村过境段)(K0+000-K2+060)、(K8+585-K10+145)采用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8.5m,两段路线里程全长3.62km;设置桥梁248m/3座(其中中桥56m/2座,大桥192m/1座),涵洞36道,路线平面交叉14处,占用土地25.012公顷(其中二级公路17.806公顷)。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征地拆迁图、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初勘)15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详勘)15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7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最终稿各1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15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工可资料将于2018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年度投标保证金交证方式提交:有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交纳证额度的投标保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云和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 0903 0101 2010 0009 7832;

(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云和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 0903 0101 2010 0009 7832;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效票据递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4日09时4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4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

5.3 招标人定于2018年01月04日09时4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交通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中山西路52号

邮  编:323600

联系人:邱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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