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5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许【2018】12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 、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G25杭宁高速K2190+860-K2290+021(收费站及服务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起自浙苏两省交界处长兴县的父子岭(桩号K2191+000),与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一期工程父子岭至南京溧水段相连,自北向南经过长兴县、吴兴区、德清县、余杭区,止于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北段的南庄兜(桩号K2289+060),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王家浜~青山段(K2212+374-K2246+793),长34.42公里,于2000年12月建成通车,主线路基按26米宽的双向四车道实施,按路基宽33.5米标准的双向六车道预留用地,左右两侧各预留一个车道的相关工程;二期工程长63.64公里,包括青山~杭州段(K2246+793-K2288+979)和父子岭~王家浜段(K2191+000-K2212+374),于2002年11月建成通车,主线路基及结构物按路基宽为34.5米的双向六车道实施,路面按四车道实施,中央分隔带两侧各预留一个车道的路面工程。一期工程的2座特大桥(新展桥、龙溪港大桥)连续箱梁,全线的互通区、服务区等路段,以及二期的结构物均已按照六车道宽度实施。本次改建工程原一期工程王家浜~青山段(长34.42公里,路基宽26米)采用两侧各拼宽一个车道的方案。原二期工程包括父子岭~王家浜段和青山~杭州段(长63.64公里,路基宽34.5米)需实施中央分隔带预留的二个车道路面工程。。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4月20日,共11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建施工招标分2个标段,本次监理招标对应的为房建施工第FJ01标段。房建第FJ02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南庄兜服务区房屋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另行招标。
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房建第JL-5标段:起讫桩号K2191+000~K2289+060,路线全长约97.979公里范围内太湖服务区(现有用地中,配电及室外管线改造,西区拆除原有变电所,原址新建1处变电所,东区加油站后方的绿地内新建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368㎡。)、青山服务区(不增设用房,室外污水管网改造。)、浙苏主线收费站(父子岭)(收费站现有用地的北侧绿地内增设1幢办公用房以及泵房变电所附属用房,增加建筑面积1280㎡。)、长兴北收费站(扩建收费广场,增设1进1出收费车道并拼宽收费棚,由2进3出改为3进4出,收费站现有用地的东侧绿化带内增设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设污水处理系统。)、长兴南收费站(收费站现有用地的西侧,拆除现状变电所后新建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增设污水处理系统。)、湖州北收费站(收费站现有用地的西侧,拆除现状变电所后新建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收费棚上部结构更换,设污水处理系统。)、湖州南收费站(扩建收费广场,增设1进收费车道(借道),由3进6出改为4进6出,在现状已建变电所的北侧增设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设污水处理系统。)、青山收费站(收费站现有用地西侧绿地内增设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设污水处理系统。)、德清收费站(收费站现有用地东南侧绿地内增设1处变电所,增加建筑面积95㎡,设污水处理系统。)、良渚主收费站(扩建收费广场,增设1进收费车道并拼宽收费棚,由2进3出改为3进3出,不增加建筑面积,设污水处理系统。)、良渚副收费站(扩建收费广场,增设1进1出收费车道并拼宽收费棚,由2进2出改为3进3出,由于收费广场拓宽后占用了现状门卫,因此在入口处增设门卫1处,增加建筑面积26㎡,设污水处理系统。)、南庄兜收费站(扩建收费广场,增设3出收费车道并拼宽收费棚,由8进12出改为8进15出。)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调整为6个标段,分别为第JL-1、JL-2、JL-3、JL-4、JL-5、JL-6标段。其中,第JL-1标段、第JL-2标段、第JL-3标段、第JL-4标段已完成招标工作,本次仅对第JL-5标房建监理段进行公开招标,JL-6标段另行招标。第JL-5标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1095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1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22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9年04月22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7日14: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纸质投标文件及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门鹿山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044657
传 真:0572-2044657
电子邮箱:110729853@qq.com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3046
电子邮箱:449357336@qq.com
联系人:高工
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