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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省道青田瓯南至油竹段改建工程隧道机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9-05-07

57省道青田瓯南至油竹段改建工程隧道机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0(57省道)青田瓯南至油竹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6]2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补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隧道机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57省道与330国道交叉口,桩号K0+000,路线沿57省道布线,在ZK0+314~ZK0+319处路线下穿金温铁路,至石郭岭隧道,路线左幅利用现有石郭岭隧道,在现有石郭岭隧道南侧新建右幅隧道,右幅新建隧道长1220m,后路线沿57省道至石锦路,终点桩号ZK2+233,路线全长2.233km。

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局部兼顾城市道路部分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其中起点段石郭工业区段约250米,结合现状老路的断面情况,路基宽度采用34米)。新建隧道净宽11.5米,净高5米,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隧道的照明及控制设施、供配电设施、交通监控设施、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和其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计划工期为4个月,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19年05月06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邹依依,联系电话:13735907408)。

4.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投标人在2019年05月30日09时30分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若投标人用其它方式提交的一律不予认可。

2、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①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②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③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④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

3、银行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予招标人。

4、投标人所递交的银行保函无需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0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4 招标人定于2019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邮  编:323900

联系人:周伟平

电  话:13867079944

招标代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汇隆五金城4号楼A4单元207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邹依依

电  话:13735907408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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