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国道小梅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8国道龙泉住龙至小梅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2)初步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隧道机电设施等)等的工程初测、初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概算文件编制、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阶段的专题报告(如有)、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招标及对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服务周期要求
2.3.1 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签订合同后7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通过批复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3.2 初步设计周期:
(1)工可批复后1个月内,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初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528国道龙泉住龙至小梅段改建工程拟两个线路方案,方案A:路线起点位于住龙镇,经过宝溪、上垟、小黄南、至终点小梅与528国道顺接,路线全长约65.5公里。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10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6亿元,建安费约29亿元。方案B:路线起点位于住龙镇,经锦溪、经竹垟、八都、查田至终点小梅,路线全长约63.7公里(其中利用老路约20公里,新建公路约43.7公里),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项目估算总投资24.5亿元,建安费约18亿元。就以上两个线路方案做一定深度的比较(部分地段需做地质勘探和地形测量),最终确定一个方案作为本项目最终路线。
(2)工可批复后3个月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并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工可批复后4.5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初设文件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指可编辑的word、excel、CAD文档)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见附件),并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三项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lq.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3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交纳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行 号:4023 4390 0144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室。
5.3 招标人定于2019年6月4日09:30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 )、浙江交通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电 话:0578-7126317
传 真:0578-7763595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电 话:0571-87023067
传 真:0571-87323181
联系人:马先生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