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至文成全过程跟踪审计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已于2019年5月25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3号楼8楼
邮 编:310020
电 话:0571-85300606
招标人: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楼1216室
邮 编:310020
电 话:0571-87835158
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推荐意见
单 位 名 称
报价费率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
财务主审
中标候选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50.20%
99.17
黎军丰
严蓉慧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评标办法第九条
已询问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开评标时间:2019年5月25日-2019年5月25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