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审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7〕6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经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浙湖交许〔2018〕3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审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根据(浙交〔2011〕27号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和(浙交办〔2016〕242号文)《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为规范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本招标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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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起于长兴县小浦镇合溪村,顺接S301长兴至小浦段路段终点,起点桩号K10+514,路线沿现有长牛线向西北布设,途径合溪水库、坐洋里、三角塘、中村、石庙、大园,终点止于火烧地,终点桩号K21+090,路线全长10.576公里。全线设大桥110.04m/1座(在原老桥两侧各拼宽3.0m,上部结构采用8×13m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基础),中桥207.16m/4座(光耀四号中桥在原老桥两侧各拼宽5.25m,其他中桥均在原老桥两侧各拼宽2.75m,光耀一号桥、光耀二号桥、光耀三号桥上部结构均采用3×16m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基础,光耀四号桥上部结构采用3×13m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涵洞31道,平面交叉约14处。本项目为旧路改建工程,拼宽部分路面采用4cmSMA-13沥青混凝土+6cmSup-20沥青混凝土+8cmSup-25沥青混凝土+3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老路部分路面:老路较好路段采用铣刨4cm旧路面后加铺4cmSMA-13沥青混凝土+6~12cm调平层(ATB-25沥青混凝土碎石基层),老路面较差路段采用4cmSMA-13沥青混凝土+6cmSup-20沥青混凝土+8cmSup-25沥青混凝土+6~12cm调平层(ATB-25沥青混凝土碎石基层),桥面铺装层采用4cmSMA-13沥青混凝土+6cmSup-20沥青混凝土+防水粘结层。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3.5m。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涵盖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照明及智能交通设施等所有工程,项目总投资199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283万元。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最终审计费以经施工单位、监理方、业主三方审核后的送审造价为准进行计算。
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CNSJ-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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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3)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4)协助和指导业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
(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6)配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竣工决算审批工作。
2.4 服务期
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决算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审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3.1 投标人为《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3.2 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交通工程(公路或水运工程)跟踪审计业绩;
3.3 项目工作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主审、其他人员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过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交通工程(公路或水运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项目财务主审: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其他人员:
工程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1名;
财务审计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4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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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09时29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三号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19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审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董汉方
电 话:0572-6221663
传 真:0572-6221663
电子邮箱:2606658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10014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审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联系人:汪琪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电子邮箱:395590114@qq.com
招标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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