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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岙头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9-07-13


云和县岙头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后交线(崇头至岙头)改造提升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投[2017]26号)文《关于云和县后交线(崇头至岙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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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云和县后交线(崇头至岙头)改造提升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位于云和县境内,起于云和县崇头镇梅源村,与后交线崇头镇过境段终点相接,桩号为K7+450,经梅源村、张化村、吴坪村、下垟村、梅源梯田、牛角山、叶垟村,终点在崇头镇陈坞村岙头,桩号为K22+519,路线全长15.069公里,全线设中桥2座,小桥1座,涵洞94道。

全线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K7+450~K21+400路段路基宽度7.5m,K21+400~K22+519路段路基宽度6.5m,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双向二车道,单车道宽3m,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护栏、标志、标线、轮廓标、警示桩、橡胶减速垄、百米桩、里程碑、公路界碑、自发光反光地标、防滑涂料、防撞垫、波形护栏等工程的施工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完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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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7月12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系统下载。若投标人需要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云和县岙头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09030101201000097832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原件递交至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

3)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6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否则,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4 招标人定于2019年8月6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云和县岙头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中山西路52号

邮  编:323600

联系人:邱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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