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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腊口段公路第JL1标段监理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9-11-27

丽水市腊口段公路第JL1标段监理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第JL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19年11月19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实施条例》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2904

邮  编:31002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4楼

电  话:0571-87630265

邮  编: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电  话:0578-2615150

邮  编:323000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电  话:0578-6503695

邮  编:323900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第JL1标段施工监理

开评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日

标段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评标价(元)
 总监理工程师
 综合得分
 
第JL1标段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丽水市丽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789900.00
 刘文东

(JGJ0614906)
 98.27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证明

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

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

结果
 
丽水市丽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
 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施工监理终止时间:2015.07;一级新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总监理工程师(刘文东)
 环太湖公路及环湖沿路大堤加固工程(湖州度假区段)
 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新建公路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项目评定书;(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
 招标附件--简历表
 通过
 
2、评分业绩
 
无。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无。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青田段)第JL1标段施工监理

开评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日

招标人名称: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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