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杭州。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起点顺接乔司收费站至钱塘江新建大桥工程终点,高架道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11+599.9,地面道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11+640,设计终点位于萧山高新八路附近,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设计终点桩号均为K19+854.9(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整体横断面为上层公路桥梁、中层轨道桥梁、下层地面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高架道路全部为与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合建段长度为8.255公里。所有高架道路均为双层桥梁,结构为上下分层公轨两用桥,轨道交通在下,公路在上。高架道路桩号范围为K11+599.9~K19+854.9;地面道路桩号范围K11+640~K19+854.9。其中新建高架桥梁长8.255公里,最大跨径82m。新建互通枢纽1处,通城枢纽;预留互通2处,分别为奔竞路互通、新城路互通。同步建设高架地面道路和轨道桥。公轨合建段长8.255公里,配套建设机场轨道快线车站(土建)2处,分别为钱江二路站与萧山高教园站。上层高架道路公路桥梁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项目高架道路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采用8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34.5m。中层机场轨道快线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参照《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T/CCES2-2017)及《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制定。采用钢轮钢轨制式,轨距1435mm,正线双线轨道,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下层地面道路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断面宽度54米。。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共22个月。
2.4 招标范围:第JL-01标段:起讫桩号K11+600-K19+854.9(高架道路)及DK11+640-DK19+854.9(地面道路)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车站、公轨合建、机电、房建、绿化、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施工监理本次招标1个监理标段,即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53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2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资质要求。],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沪杭甬高速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等的文件或资料扫描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0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沪杭甬高速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沪杭甬高速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 纸质投标文件及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沪杭甬高速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邮政编码:310030
电 话:0571-88816024
传 真:0571-88816025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昌化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14
电 话:0571-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电子邮箱:1749096302@qq.com
联系人:陈先生沪杭甬高速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杭州市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