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金华段JDJL02监理标段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公示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第HST-JDJL01、JDJL02监理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20年1月16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政编码:310000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4楼
电 话:0571-87631177
邮政编码: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电 话:0575-85171362
邮政编码:312000
发包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126210
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评标结果
标段
推 荐 中 标 人 名 称
中标价
(万元)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监理服务期
(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综合得分
第HST-JDJL01监理标段
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58.4800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33
孙建国
95.67
第HST-JDJL02监理标段
浙江通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37.2780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33
许凌云
96.79
中标候选人业绩
第HST-JDJL01、HST-JDJL02监理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HST-JDJL0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自2014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新建(不含改建和大中修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须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的施工监理项目。
第HST-JDJL0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自2014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新建(不含改建和大中修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须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隧道机电)的施工监理项目。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审结果
第HST-JDJL01监理标段: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衢州段)机电工程第JDJL2合同段
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09-2017.12.全长约 105.053 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全线道路监控系统和隧道监控系统,全线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及相应的培训与测试等工程监理
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项目评定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评审
第HST-JDJL02监理标段:浙江通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东阳至永康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
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2014.4-2016.4,高速公路、全线的收费系统、监控系统、 通信系统、 隧道机电等工程的监理
监理项目评定书、合同协议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评审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第HST-JDJL01监理标段
北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含相应阶段监理服务费、其他费用),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评标办法2.1.4(1)a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第HST-JDJL02监理标段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含相应阶段监理服务费、其他费用),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评标办法2.1.4(1)a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第HST-JDJL02监理标段
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报价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含相应阶段监理服务费、其他费用),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评标办法2.1.4(1)a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第HST-JDJL01、HST-JDJL02监理标段施工监理
评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