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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高速桥隧加固维修等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0-02-23

浙南高速桥隧加固维修等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南板块高速公路桥隧加固维修等专项工程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管理处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本标段设3个合同段。

(1)金丽温合同段:2020-2021年金丽温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金丽温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K2478+975~K2597+460以及G1513温丽高速K0+435-K115+468)的路基、桥隧、安全设施、绿化等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2)龙丽丽龙合同段:2020-2021年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龙丽丽龙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K2597+020~K2699+521以及G4012溧宁高速K369+382~K489+182)的路基、桥隧、安全设施、绿化等养护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3)东永合同段:2020-2021年东永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S27东永高速公路K0+000~K44+699的路面、路基、桥隧、安全设施、绿化等养护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设计服务周期:

(1)图纸设计: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委托书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收到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文本10份。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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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6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或养护项目的设计(应含路面、桥隧和安全设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2月 23日- 2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含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 229206068@qq.com ,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王建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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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浙交投招采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对标书递交方式和开标方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减少人员聚集,支持投标人邮递方式递交标书至招采中心。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开标截止时间前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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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汇出。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 3 月 13 日 12 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王建峰

联系电话:0571-86908328     13656682038

联系邮箱:229206068@qq.com

8.2招 标 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管理处

地    址: 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潘村金丽温高速金华管理处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9-83521125 

传    真:0579-83521126

备注:标书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黄小鹏
招标人: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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