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景分公司、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视频监控高清化改造、视频事件检测系统新增、隧道机电设施提质升级、全线监控软平台改造、重点隧道IP广播推广应用、隧道二次事故联动预警系统推广应用等。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丽温、龙丽丽龙、龙庆、云景、东永五条高速公路的机电系统升级改造的施工(含试运行、后续服务)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关键设备6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
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 23 日至2020年 3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word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229206068@qq.com 。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及标段。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收款单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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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简称:招采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室))。
注: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浙交投招采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对标书递交方式和开标方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减少人员聚集,支持投标人邮递方式递交标书至招采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王建峰 收, 13656682038 ),邮递外表装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开标截止时间前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2020年度金丽温公司机电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 4 月 13 日16时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收款单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王建峰
联系电话:13656682038 0571-86905600
8.2 招 标 人: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633079
联系邮箱:1298149018@qq.com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方式为招采中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方式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李康平
招标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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