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投富春公司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阳养护基地建设设备采购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该项目S2合同包首次招标流标,现进行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富阳基地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方家井村油树坞地块。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 1 个合同包。合同包的设备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其合同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设备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交货期
备注
水泥稳定设备
1套
≥600T/H
杭州富阳
5月中旬
35天
配置2个粉罐,2套单口螺旋
浙江交投富春公司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备注:1、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主机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
2、交货日期: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5天内设备制造完成。
3、交货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方家井村油树坞。
4、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生产企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3.1.2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能提供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起)内,具有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产品的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使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浙江交投富春公司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4 月 7 日- 4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460625211@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邮递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章泽皓收,15805712501)。
浙江交投富春公司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注: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浙交投招采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对标书递交方式和开标方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减少人员聚集,支持投标人邮递方式递交标书至招采中心。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开标截止时间前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4月24日10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cncico.com)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整 。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4月21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系人:章泽皓
联系电话:0571-86907968、15805712501
8.2招 标 人: 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63号
邮政编码: 311400
联 系 人: 郭先生、郑先生
电 话: 0571-86012916
邮 箱:594319878@qq.com
备注:标书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锋华
招标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交投富春公司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