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0年S26诸永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和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项,项目业主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100%自筹。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诸永高速公路
2.2项目概况:
对S26诸永高速公路对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与规定,在充分调查和分析该路段沿线事故资料、交通资料、运行速度、道路条件以及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上,从人、车、路、环境(环境包括天气条件、照明条件、路侧环境等)及交通管理等方面综合分析和评价分析S26诸永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性。
2.2 招标范围:2020年S26诸永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和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分二个标段实施,一标段(绍兴、金华段)起讫桩号为:K000+000—K112+371,总长112.371公里;二标段(台州、温州段)起讫桩号为:K112+371—K223+500,总长111.129公里。
2.3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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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S26诸永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包括:交通事故调查、统计分析;速度调查与分析评价;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安全评价总结及提升建议。
2.3.2 S26诸永高速公路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包括:标志速度调整路段运行速度评估;标志速度调整路段交通安全评估;限速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有效性评估标志速度调整公众态度与社会影响评估;标志速度调整路段效益评估;标志速度调整技术和政策建议。
2.4 评价服务期:S26诸永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和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项目在双方签定合同并在招标人提供服务技术资料后90日内完成后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信证书;(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4)自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标志速度论证(或分析咨询)或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的业绩;(5)自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安全性评价或一条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工程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对两个施工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5 月 8 日- 5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42668592@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为减少人员聚集,标书送达后投标人立即离开,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05月28日10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及疫情管控登记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20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S26诸永高速公路标志速度调整后评价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段人民币贰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 5 月 25 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系人:戴晨
联系电话:0571-86906398、18805718001
联系邮箱:42668592@qq.com
8.2招 标 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
邮政编码: 31002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579-86019071
传 真:0579-86019071
联系邮箱:89385141@qq.com
备注:标书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伟尧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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