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资源2020年沥青运输服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因沥青采购及供应需要,就2020年沥青运输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招标人2020年沥青短驳及各加工点至浙江省内各项目部的沥青运输工作,初步预计沥青运输数量为160000 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运输服务分三个合同包(合同包B、合同包E、合同包F),允许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报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包。每个合同包的包含服务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调整数量分配情况。
2.3规格(或主要参数)、数量及提货地:
合同包
名称
项目详情
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合同包B
沥青运输项目
沥青短驳(浙江宁波地区)
万吨
4
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浙交沥青库区或其他提货点至浙江省各项目部
万吨
5
合同包E
沥青运输项目
江苏省内长江以南地区代加工库区至各项目部
万吨
4
合同包F
沥青运输应急项目
浙交沥青库区或其他提货点至浙江省各项目部
万吨
3
备注:若遇紧急情况,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对车辆进行调配,按照对应合同包中标单价结算;宁波范围其他加工点短驳单价按照实际运距分别对应A、B、C包投标中标平均价的短驳里程及单价换算。
2.4运输路线及里程:运输线路为运输起点至终点的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线路;运输里程为运输起始点至运输终点百度地图货车导航最短距离。
2.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沥青业务范围内的沥青加工点及浙江省内各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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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国家运输资格准许,具有沥青运输资质(专用危化品运输或普通货物运输资格的单位),并符合运输当地最新政策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并且具有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沥青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需提供代管或租赁协议);
3.3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近三年(2017年起)内,具有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或相近服务在大陆境内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合作证明,原件备查)。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
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5 月 11 日至 5 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货运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开票资料(word版本)等发送至邮箱: 412478585@qq.com ,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银行电汇。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654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5月2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泰兴路377号 。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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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投标人须分别单独对招标文件相应合同包进行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合同包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电汇。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 5 月 21 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65423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4F
联 系 人: 孟珈贝
电 话: 0571-87311325
联系邮箱:412478585@qq.com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以及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孟珈贝
招标人: 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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