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砂石料标准装载汽车运输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具有条件的服务商可以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实行资格后审。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运输服务对象主要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砂石料汽车运输事宜。本项目服务时间为项目整个石料需求期,暂定: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本次招标内容是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砂石料汽车运输服务项目,货物种类、数量、运输起始点、预计运距等见下表:
合同包
区域
货物名称
暂定数量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参考公里数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A包
浦江区
闪长玢岩砂石料
40万吨
矿点位置
浦江地区范围内的任意厂家
10公里
5万元
B包
金华区
(义乌)
闪长玢岩砂石料
40万吨
矿点位置
金华地区范围内的任意厂家
40公里
15万元
注:上述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最终运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清单中的运距为参考数,实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察为准,上述运输业务是否执行,以招标人实际销售业务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交投公司砂石料汽车运输项目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运输单位,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证件需在法定有效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合同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车辆和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者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类增值税发票;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报价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或者注册地为同一地点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14日-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word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2506911899@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500元,按包件进行售卖,汇款凭证请注明包件号,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2)银行户名: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12020212199003841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四联村夏阳路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浙江交投公司砂石料汽车运输项目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件,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B包件,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5月26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2)银行户名: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1202021219900384166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四联村夏阳路
邮政编码:322200
联 系 人:何晓庭
电 话:18667878858
邮 箱:704377759@qq.com
备注:标书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曹根富
招标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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