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保证履行本项目;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同类项目业绩;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29日-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429118368 @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建行温州新桥支行
(2)银行户名: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工电部
(3)银行账号: 3300 1628 7440 5000 158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上江路新世纪商务大厦A幢403)。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7月16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出席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温公司隧道限界雷达测量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7月14日17时00分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建行温州新桥支行
(2)银行户名: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工电部
(3)银行账号: 3300 1628 7440 5000 1584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东大街297号浙江金温铁路工电部
邮政编码:325011
联 系 人: 邱先生
电 话:0577-56888569
邮 箱:429118368@qq.com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春光
招标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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