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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集团青田服务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0-08-01

浙江商业集团青田服务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田服务区(两区)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工程投资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田服务区(两区)改造工程主要为综合楼一层的装修改造,单区一层装修建筑面积1609㎡,大厅原有层高4.8m,扩建部分层高4.4m,局部层高3.6m。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至青田段青田服务区。

2.3标段划分:本次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田服务区(两区)改造工程招标设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田服务区(两区)改造工程包括:土建结构、室内外装修、幕墙、防水、保温隔热防腐、室外附属等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具体参照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等同于工程质量保修期。

2.6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浙江商业集团青田服务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4)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独立完成过建筑面积在1500㎡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改(扩)建或改造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a.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建筑工程(标段)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a、b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主要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竣(交)工日期的,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浙江商业集团青田服务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上述“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速公路、铁路、桥梁等)。(引自《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1日-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71912635@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必须注明项目开标日期、招标公告名称及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4.4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为减少人员聚集,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含领取标书费发票)后,再行离场;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8月17日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及疫情管控登记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20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8月13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1-86905900,13575455181

电子邮箱:171912635@qq.com

8.2招标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571-87817382

联系邮箱:562504300@qq.com

8.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婕

联系电话: 0571-87699830

联系邮箱:786658630@qq.com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方式为招采中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方式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工

招标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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