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浙江商业集团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0-08-02

浙江商业集团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北岸服务区臭豆腐经营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区的业主,业主根据服务区的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对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北岸服务区臭豆腐经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经营项目;第二标段北岸1对服务区臭豆腐经营项目。

2.3招标范围:浙江商业集团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小吃经营范围:(一)水煮类:贡丸、肉丸、关东煮、豆干、鸡蛋、玉米;(二)油炸类:薯条、鸡翅、肉串;(三)汤料类:贡丸汤、粉条;(四)其他类:烤香肠等其它休闲小吃经营为辅(具体品种按照招标人服务区批准为主)。

臭豆腐经营范围:臭豆腐。

小吃经营要求:盛装小吃类的容器和工具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容器和工具,货款分开,并每日清洗、消毒,不得着地存放食品。各类小吃类应采用形象统一且美观的容器或者展台进行展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操作规范等标准必须符合行业及本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

臭豆腐经营要求:盛装臭豆腐的容器和工具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容器和工具,货款分开,并每日清洗、消毒,不得着地存放食品。臭豆腐应采用形象统一且美观的容器或者展台进行展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操作规范等标准必须符合行业及本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

小吃、臭豆腐经营项目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范围出现异议时,以招标人服务区意见为准。小吃、臭豆腐经营项目所有商品及售价需向招标人服务区报备,如需进行售价及商品调整必须经过招标人服务区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2.4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经营项目经营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2020年9月3日起至2023年9月2日止;北岸服务区臭豆腐经营项目经营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2020年9月3日起至2023年9月2日止。

2.5经营场地及面积浙江商业集团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标段

服务区

名称

项目

名称

小吃/臭豆腐经营场所两侧面积合计(㎡)

服务区地址

负责人联系方式

第一标段

新昌

南区

小吃

15

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东南嘉苑边服务区

赵青中

13758543183

第二标段

 

北岸

臭豆腐

22

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吕德平

139058412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信誉良好,无不诚信经营的不良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吃经营项目必须具备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吃销售经营经验,或未曾进入服务区的路下有5家(含)同类门店以上的企业;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臭豆腐经营项目必须具备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高速公路服务区臭豆腐销售经营经验,或未曾进入服务区的路下有5家(含)同类门店以上的企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照,对于投标人资格有疑问的,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3.4投标人(含其关联方)在公告日前12个月内,与招标人、招标人股东方及旗下服务区未发生中标后不签署合同、未按合同履约、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3.5发生卫生、安全、消防等责任事件,对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方产生较恶劣影响的经营单位,自事件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投标;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对于投标人资格有疑问的,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 8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开票资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2674632505 @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开标日期、招标公告名称(包件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开票资料(WORD文档)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为减少人员聚集,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含领取标书费发票)后,再行离场;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8月20日10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及疫情管控登记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20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4万元,第二标段 4万元    。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 8 月 17 日16:00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联系方式

8.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系人:吴树

联系电话:17706532051、0571-86905600

联系邮箱:2674632505@qq.com

8.2招 标 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上城区惠民路56号2号楼
联 系 人:李晨超
电    话:0571-87026987
联系邮箱:531491995@qq.com

备注:标书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晨超
招标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商业集团新昌服务区南区小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