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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复线宁波S4合同段临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0-09-15

杭甬复线宁波S4合同段临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编号: ZG-C-01-01-wzsb-2020-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时支座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时支座采购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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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临时支座

2.2、合同包、规格(或主要参数)、暂定数量等: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使用地点

使用时间

投标保证金(万元)

LSZZ

临时支座

详见技术参数及图纸

990

慈溪市龙山镇龙镇大道246号浙江交工杭甬复线S4合同段项目部施工区域(杭甬复线S4标二分部)

2020年9月

5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不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业绩要求:在国内有承揽1000吨及以上梁板工程项目的临时支座生产加工经验;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工程项目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单个合同价不低于50万元有一个及以上。

3.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 无不良记录;杭甬复线宁波S4合同段临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3.5、其他要求:在浙江交工集团2019年度供应商评价结果等级为D级及以上的供应商,须提供浙江交工集团2019年度供应商评价结果公示的截图,未参加供应商评价的的可不提供。(查询信息: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中心-供应商信息-物资设备供应商评价结果公示,历年未参与评价的视同为C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1912635@qq.com,且必须在申请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开标日期、招标公告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开票资料(WORD文档)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申请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为减少人员聚集,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后,再行离场;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 招标人定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及疫情管控登记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20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网站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投标保证金金额:LSZZ包5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9月22日下午16时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交易服务费及交付方式

 

   8.1、本次招标项目需要向招采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缴费标准按照浙交投办〔2020〕94号文执行,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交费通知后应向招采中心缴纳相应的交易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2、中标单位在收到《交费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备注项目编号及包件编号)缴纳至以下专用账户:
(1)账户名称: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45234
(4) 银行行号:301331000012

九、联系方式

9.1招采中心: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系人:黄海荣

联系电话:0571-86906398、13575455181

联系邮箱:171912635@qq.com       

9.2、招 标 人: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联 系 人:曾赞     

联系电话:0571-85023072

联系邮箱:459447891@qq.com

备注:标书申请(标书费无需支付)、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曾赞

招标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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