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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段一期工程伸缩缝及后续服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0-11-25

宁波段一期工程伸缩缝及后续服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8]88号批准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本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伸缩缝(60、80型)制作及后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 (本项目)位于余姚市、杭州湾新区、慈溪市和镇海区,新建路线 由西段、东段组成,全长约 55.475Km,其中:西段即小曹娥枢纽至 庵东互通段,路线长约 15.319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和杭甬高速复线绍兴方向,在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东段即附海枢纽至威海互通段,路线长约40.156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南接线,与金塘大桥相交后止于镇海区威海路。全线布设互通式立交 9 处,其中新建 8 处,分别是小曹娥(枢纽)、庵东西、附海(枢纽)、慈东、龙山、澥浦、滨海(枢纽)、威海和利用已建 1 处为庵东(枢纽),设收费站6处,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大桥管理站和治超站各1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金额为179.91亿元,工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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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下表中伸缩缝材料的制作及后续服务(包含现场安装及与安装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采购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合同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交货地点
联系方式
备注
Z1
伸缩缝

80型

m

23.1

中铁十九局杭甬复线S2合同段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东生路289号
范德信 15104191770
伸缩缝

80型

m

31.5

中铁十五局杭甬复线S3合同段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老河里周1号(宁波海川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站)
张伟涛 18003811839
伸缩缝

80型

m

596

浙江交工杭甬复线S4合同段二分部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龙镇大道246号(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对面)
俞海桥 15057971923
伸缩缝

60型

m

330

浙江交工杭甬复线S4合同段三分部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高背山村(浙江交工集团项目部)
王泽波 13456300229
伸缩缝

80型

m

404

伸缩缝

80型

m

2800.64

宁波交工杭甬复线S5合同段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博智路51号(锦江之星杭州湾大桥店)
蒋铁瑛 15067469633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规格及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

(2)材料入场前需按照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审批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入场使用。

(3)以上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中标单位需与对应的不同使用单位单独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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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4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伸缩缝采购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与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均可)。

(a)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是指投标人签署的一份单独采购伸缩缝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该合同中伸缩缝可以是为一个或多个项目供货;

3.5 与招标人、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未被列入所投合同包的使用单位及其集团公司黑名单中。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并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含word版本,注明专票或普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开户信息)、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398321101@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公对公转账。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2)银行户名: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3)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36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大科技园10楼1011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因疫情影响,投标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复线宁波一期S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龙镇大道246号

联 系 人:俞海桥

联系电话:15057971923

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大科技园10楼1015室

邮政编码:315040

联 系 人:应明杰

联系电话:0574-27899533

备注: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可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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