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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海昌段工程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1-04

浙江海宁海昌段工程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4国道秀洲王店至海宁海昌段工程(海宁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27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0〕124批复,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524国道秀洲王店至海宁海昌段工程主线全长约 7 公里,共分为秀洲段、海宁段、海盐段(其中:秀洲段为主线 K34+714~K35+625 段,全长0.911 公里;海盐段为主线K35+625~K39+300,主线全长3.675公里,其中 K39+300~K39+778 为海盐段,由海宁代建;海宁段为主线K39+300~K41+650,主线全长段2.350 公里,其中K39+300~K39+778,为海盐段,由海宁代建)。主线起点接524国道秀洲新塍至王店段,并与规划中嘉海公路复线及嘉绍高速公路王店互通连接线形成十字交叉,起点桩号为K34+714,路线由北向南,跨越大横港和规划杭平申线,终点顺接已在建524国道海宁海昌至尖山段,桩号为K41+650,路线全长约7公里。同步建设横港连接线长约2.5 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524国道秀洲王店至海宁海昌段工程中的海宁段,路线全长2.350公里(K39+300~K41+650)(其中包括海盐段K39+300~K39+778,由海宁代建),本次招标起点接海盐段终点,位于斜港汇桥桥头北侧94m处,起点桩号为K39+300,路线由北向南,跨越杭平申线(III级航道、通航净空60×7.0m),终点顺接已在建524国道海宁海昌至尖山段(原08省道),并设置菱形互通连接湖盐线,终点桩号为K41+650,本次招标全长2.350公里。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本次招标共设特大桥1698.64米/1座(10×30+60+100+60+20+30+30+20+11×30+20+12×30+24+3×30+50+20+6×30m 变截面连续梁+预应力砼小箱梁+钢板梁),另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包括湖盐线平面交叉)。本次招标概算总投资约4.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02亿元。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共30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为第JL01监理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524国道秀洲王店至海宁海昌段工程中的海宁段,路线全长2.350公里(K39+300~K41+650)(其中包括海盐段K39+300~K39+778,由海宁代建)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路灯、照明设施预埋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施工监理、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具体招标范围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524国道秀洲王店至海宁海昌段工程(海宁段)施工监理计划招标1个监理标段,即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5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3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6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1年01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14: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交通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华湛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公园路23号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6-2号吴山名楼4008室

邮政编码:

314499

邮政编码:

310002

电    话:

0573-87289727

电    话:

0571-87313105

传    真:

传    真:

0571-8731310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招 标 人:

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称)

日    期: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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