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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S2高速公路红垦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2-20

杭州S2高速公路红垦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函【2019】4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项字【2021】22号文批准建设,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出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起点顺接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工程终点(桩号:K19+854.9),设计终点至沪杭甬高速与绕城东线交叉点(桩号:K23+542),全长3.687公里。

本项目先行段已招标完成并开工建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先行段由三个节点组成为:(1)1号保通道路:建成后为红十五线互通南北两条平行匝道,施工期作为1号保通道路使用,通过1号保通道路进出红垦主线收费站,两根匝道总长约845m,设桥梁4座,桥长485.68m,桩号范围为南侧AK0+000~AK0+422.805(北侧BK0+000~BK0+422.747),其中北侧匝道跨9号坝直河,桥梁桩基距离地铁盾构隧道净距仅为1.2m。(2)2号保通道路:红垦收费站在现有双向四车道高速两侧拼宽路基,建成后作为2号保通道路使用,其主要包括主线两侧拼宽三车道桥梁(其中兆丰路桥只实施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路基填筑、挡墙、排水等。(3)高新八路跨线桥拆建:拆除高新八路上跨桥,为机场轨道快线提供施工场地。为满足萧山科技城南北交通沟通的需求,将该节点立交改平交,同时对两侧接线进行改造,长度为1020m。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有:桩号范围K19+854.9~K23+542,全长3.687公里;其中新建高架桥梁一座,桩号范围 K19+854.9~K22+269.05,上部结构主要采用T梁,长2.414公里;同步建设高架下地面道路,桩号范围 K19+854.9~K21+800,全长1.945公里;新建红十五线互通一处,为半菱形互通;改建红垦枢纽一处,红垦枢纽为本项目与G60沪昆高速交叉节点的互通;新建红垦主线收费站一处,桩号范围K22+269.05~K22+655,7进7出; K22+655~K23+542为原有沪杭甬高速利用改建段,拼宽中桥1座(拼宽上部结构,结构型式为T梁),其余局部路基拼宽,并进行路面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为15.24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0.12亿元。

2.2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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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高架部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桥梁宽度34.5米;地面道路与高架道路合建,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5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除先行段外)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设1个标段。

2.3.1.1勘察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能交通、亮化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含景观、声屏障)、房建及收费广场工程、机电工程、三改(改河、改渠、改路)、部分管线迁改工程等的定勘详测全部工作。

2.3.1.2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能交通、亮化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含景观、声屏障及绿化迁改工程)、房建(含装饰装修)及收费广场工程、机电工程、三改(改河、改渠、改路)、部分管线迁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BIM建模及技术应用、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3.1.3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能交通、亮化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含景观、声屏障及绿化迁改工程)、房建(含装饰装修)及收费广场工程、机电工程、三改(改河、改渠、改路)、部分管线迁改工程、临时收费站及管理用房拆除、高速公路和外围地方道路的交通组织等的施工完成、BIM建模及技术应用、新材料应用(如有)、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3.1.4 其他:对先行段工程的照管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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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工期:

2.3.3.1计划总工期:20个月( 610 日历天)(关键节点工期: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收费广场转换,2022年6月底前完成高架全部工作);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1年3月1日,施工完工时间:2022年10月31日。

2.3.3.2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且应在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前)开始计算);

2.3.3.3缺陷责任期:主体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机电工程12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3.3.4保修期:主体工程、绿化工程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机电工程自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任务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方资质应满足3.1相关要求。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初步设计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以上单位等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2 月 9 日至2021年 2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鉴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已达到较深的深度和广度,本次招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三十日)。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23  日 9:00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1)为了做好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

(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

(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

(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

(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

(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邮编:310030

电话:0571-87692320

传真:0571-89900950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5381538

传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楼女士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1年2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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