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投横山镇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编号:ZC20210319GKGC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龙游县横山镇志棠矿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EPC总承包项目已列入2021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因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志棠矿生产经营需要,拟对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总承包范围划分为:
设计部分:生产线一体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主体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等)、预算编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备部分:生产线装备及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主机、辅机、输送带、除尘系统、电控系统(含DCS自动控制系统)、非标件、自动装车系统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安装、调试(达到生产运行条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施工部分:生产线土建和房建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基础、不少于800m³的装车区场地硬化、配电房、地磅房、仓库办公室、中控室、变压器室以及不少于17000㎡的钢结构厂房等项目的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满足招标要求);
2.3 服务期:18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资质:
①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
②资质要求:
生产设备: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砂石加工生产线主要设备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
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的施工单位);
3.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500万元(含)以上与设计、土建施工和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的同类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生产厂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浙江交投横山镇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招标须知对投标人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4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拟派项目主要人员
(1)设备主要人员(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的设备厂家提供):
①项目总负责人:
a.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主要人员(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的设计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主要人员(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之一的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项目负责人:a.具有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b.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技术负责人:a.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bidding.cncico.com:9493/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4月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4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bidding.cncico.com:9493/)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706579079 )。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腰塘边村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13735848277
电子邮件: 272774264@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1-86905900 13968901529
电子邮件:786745901@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陈女士,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人为系统维护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郑先生。
2021 年4月2日
浙江交投横山镇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