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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轨道交通海宁分公司筹备采购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4-05

浙江轨道交通海宁分公司筹备采购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编号:ZC20210309GKHW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筹备期工器具、仪器仪表及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海宁分公司筹备期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生产性物资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海宁分公司筹备期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生产性物资(生产耗材、定制类物资)各一批。

2.3服务期/交货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期为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合同包)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交货期
 
备注
 

1
 
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详见采购需求
 

 
1
 
海宁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不限于一处)
 
/
 
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通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类物资,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
 
生产性物资(生产耗材)
 
详见采购需求
 

 
1
 
海宁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不限于一处)
 
/
 
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生产耗材,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
 
生产性物资(定制类物资)
 
详见采购需求
 

 
1
 
海宁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不限于一处)
 
/
 
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定制类物资,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3 个(合同包)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3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标段1: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的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的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合同项下发票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如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合同期内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金额可根据发票金额累加】。

3.1.3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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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段2:生产性物资(生产耗材)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生产性物资(生产耗材)的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合同项下发票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如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合同期内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金额可根据发票金额累加】。

3.2.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标段3:生产性物资(定制类物资)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生产性物资(定制类物资,含不锈钢铁马或伸缩围栏或其他不锈钢制品)的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合同项下发票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如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合同期内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金额可根据发票金额累加】。

3.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bidding.cncico.com:9493/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4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4月1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70657907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硖许公路与郭北路交叉口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综合楼8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3-8737180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7楼702室

联系人:沈先生、倪女士

电话:0571-81061840、0571-81061802

电子邮件:2334178684@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571-86907968

电子邮件: 349924879@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章先生,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系统维护,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沈先生、倪女士。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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