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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工灵龙路以西改造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5-20

浙江交工灵龙路以西改造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编号:ZC20210426GKHW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结浦及灵龙路以西两侧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款,招标人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下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合同包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交货期

SH

商品混凝土

C20泵送

4500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洙泗路与霞鸣路交叉口

2021年6月

2021年6月至完工

C25泵送

1200

C30泵送

6000

2.3 服务期:预计首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6月,供货期为2021年6月至完工;

2.4 标段划分:商品混凝土(SH)。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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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价不低于 100 万元(标书内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6月0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6月03日23:59。招标人将于2021年06月0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70657907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下工程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66号阿里中心4号楼11楼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17764536784                                  

电子邮件:2841329785@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71-86905600                                  

电子邮件:171912635@qq.com                          

系统维护电话: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 黄海荣 ,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系统维护,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 章先生 。

2021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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