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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志棠矿开拓系统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5-31

龙游县志棠矿开拓系统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招标编号:ZC20210421GKGC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龙游县横山镇志棠矿开拓系统及开采爆破工程已列入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志棠矿生产经营需要,拟对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龙游县横山镇志棠矿开拓系统及开采爆破工程进行招标;矿区位于龙游县16°方向、直距约25km的横山镇志棠村一带,行政区划属横山镇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14’53”,北纬 29°14’53”。

2.2 招标范围:龙游县横山镇志棠矿开拓系统及开采爆破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志棠矿开拓道路工程及采剥工程。其中矿山道路建设长度约1380m,道路宽度10m,挖土石方约171000m³,利用碎石骨料填筑约13800㎡,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380延米;采剥工程包含剥离表土及采矿,剥离表土总量约13万m³,宕渣30万吨,采矿总量约1496.2万吨:其中,2021年预计采矿总量约80万吨;2022年预计采矿总量约450万吨;2023年预计采矿总量约450万吨;2024年预计采矿总量约450万吨;2025年预计采矿总量约70万吨;具体采矿总量以当年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

工作内容:(1)矿山道路建设:包括承建采场内部开拓公路、联络道,主干线至头破卸料仓的道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沟、安全挡墙(部分路段)、缓冲平台、避险车道、车辆清洗池等,具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矿山道路建设中产生的宕渣及块石,要求运输至指定的地点(地点位置在矿区范围内)。

(2)剥离表土:剥离物全部运至招标人指定的排土场。

(3)宕渣: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宕渣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4)采矿:矿石要求运至头破卸料仓或运输至指定的位置(位置在矿区范围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卸矿、排水、机械开挖等生产工序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道施工,二次解小、处理根底、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维护及排水,工作面清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修整等内容)。

2.3 服务期:合同总工期为60个月,其中矿山道路建设工期为4个月,釆剥工程工期5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资质:(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同时具备①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资质条件,或由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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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年采剥总量300万吨以上类似露天采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头人须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拟派项目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中级职称及以上;

③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B),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非煤矿矿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安全管理经历。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6其他: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CA签章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6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6月1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70657907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腰塘边村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735848277

电子邮件:272774264@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600 

电子邮件:229206068@qq.com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系统维护,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郑先生。

2021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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