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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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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项目房建工程(一期)已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并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备案,项目业主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项目房建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楼、4#楼、5#楼房建、安装,室外安装工程及排水工程。本工程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6689.09m2,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2731.17m2,4#楼建筑面积为319.4m2, 5#楼建筑面积为3638.52m2。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2258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参照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2.3 服务期: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4 标段划分:设1个标段(1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R(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及质量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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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及质量证明文件)

(5)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份、4月份、5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 其他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业绩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及质量证明文件)

(3)需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2021年3月份、4月份、5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并提供2021年3月份、4月份、5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7月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7月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乐清湾沙门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    

地    址: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401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6-89117376                          

电子邮件:865678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豪成服务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6-81761086

电子邮件:670546521@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1-86906398                             

电子邮件:42668592@qq.com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系统维护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刘先生。

 

2021 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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