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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7-14

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便携式受电弓检测仪、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便携式车顶绝缘检测仪等13种检测设备已列入招标人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便携式电弓检测仪、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等13种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预算为271万元;

2.2招标范围:便携式电弓检测仪、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等13种设备的供货、安装。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数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到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资料;

3.3 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经营无连续亏损,须出具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本招标项目标的物(便携式受电弓检测仪、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便携式车顶绝缘检测仪等13种检测设备)在国内铁路行业的销售业绩,且不少于2份。(附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提供“企查查”或同类查询平台完整查询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要求不存在未处理的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无法律纠纷案件或与本项目标的相似的法律纠纷案件少于5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7月2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7月29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金温便携式主断路器检测仪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东大街297号金温铁路机辆部

联 系 人:王先生、虞先生

电    话:0577-56887925

电子邮件:417760303@qq.com

招采中心: 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1-86905900   

电子邮件:786745901@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陈女士,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系统维护,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王先生、虞先生。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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