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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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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C20210719GKFW0001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境外债全球协调人及簿记管理人采购项目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工作安排,计划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金额的境外债券,发行结构为境内主体直接跨境发行,发行类型为高级无抵押债券,发行期限为自发行日期起计1年以上且不超过10年,发行方式为一次性登记一次或分批发行,发行条例为S条例,面向美国以外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发行,还本付息为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无担保及其他具体增信措施,资金将全部回流至境内,上市地点为香港。公司已取得国际评级,并已正推进发改委申报,投标人无需提供国际评级及发改委申报相关服务,本次投标人仅需提供全球协调人及簿记管理人服务;

2.2 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本次拟采购境外债发行的全球协调人及簿记管理人服务。

(2)实施范围:本次境外债发行主体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服务要求:全球协调人主要负责外债项目的前期规划、债券发行、后期管理、综合协调等,簿记管理人主要负责债券发行环节。全球协调人及簿记管理人需协助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境外债发行及债券存续期管理。

(4)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彭博排行榜中国离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前40的金融机构(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排名表附后)。若投标人为总机构下属机构(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总机构下属机构”或“下属机构”)的,则按总机构的排名认定。本招标材料中所称总机构是指彭博排行榜上所列示的机构。

3.2 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1)、(2)条件之一,并按相应资质纳入对应序列:

(1)纳入银行序列:投标人为总机构或其下属机构(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仅允许总机构或下属机构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且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银行相关资质证明以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银行相关资质证明是指国内银保监会(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颁布的业务牌照。

①若投标人为总机构。需同时提供国内银保监会(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颁布的业务牌照以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

②若投标人为总机构下属机构,且其总机构设立在中国。仅允许同一总机构下的一家下属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一总机构下有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需提供的业务牌照指投标人总机构的国内银保监会(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颁布的业务牌照,还需提供投标人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股权结构图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能够证明总机构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材料(只允许中文或英文,包括总机构加盖公章的股权结构图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周年申报表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审计报告或各类监管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材料等)。

③若投标人为总机构下属机构,且其总机构设立在国外。仅允许同一总机构下的一家下属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一总机构下有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国内银保监会(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颁布的业务牌照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股权结构图,同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能够证明总机构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材料(只允许中文或英文,包括总机构加盖公章的股权结构图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周年申报表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审计报告或各类监管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材料等)。

(2)纳入券商序列:投标人为总机构或其下属机构(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仅允许总机构或下属机构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且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券商相关资质证明以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券商相关资质证明是指国内证监会(或香港证监会(sfc))颁布的业务牌照 。

①若投标人为总机构。需同时提供国内证监会(或香港证监会(sfc))颁布的业务牌照以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

②若投标人为总机构下属机构,且总机构设立在中国。仅允许同一总机构下的一家下属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一总机构下有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需提供的业务牌照指投标人总机构的国内证监会(或香港证监会(sfc))颁布的业务牌照,还需提供投标人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股权结构图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能够证明总机构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材料(只允许中文或英文,包括总机构加盖公章的股权结构图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周年申报表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审计报告或各类监管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材料等)。

③若投标人为总机构下属机构,且总机构设立在国外。仅允许同一总机构下的一家下属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一总机构下有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均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国内证监会(或香港证监会(sfc))颁布的业务牌照和投标人香港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债券承销牌照。还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股权结构图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能够证明总机构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材料(只允许中文或英文,包括总机构加盖公章的股权结构图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周年申报表或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审计报告或各类监管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股权关系的材料等)。

(3)投标人若同时满足本款(1)、(2)条件的,则按纳入银行序列考虑。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7 月24 日至2021年7月30 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 年 7月31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8月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 8月 5日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交通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1-87561061                                            

电子邮件:zhangconghan@cicofc.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 系 人:兰女士                                                    

电    话:0571-86099827                                                             

电子邮件:260542646@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900   

电子邮件:22746950@qq.com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兰女士 。

 2021  年 7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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