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原辅材料入围供应商资格评审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详见项目概况表;供应商通过资格评审后大宗原辅材料采购模式为:招标人通过隆道云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或专用邮箱等方式发布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包括原辅材料品种、生产厂家、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支付方式、最高限价等信息。入围供应商根据招标人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有效报价。招标人根据《入围供应商采购模式》确定供方,并签订《购销合同》。已在标段一甲醇《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录》中的投标单位无须参加本次招标,继续享有入围供应商权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每个标段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递交,招标人甲醇钠产品销售后回收甲醇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标段内容
预估采购量
服务内容
一
甲醇
45,000吨/年(概算金额约12600万元/年)
保质、保量、按时将原辅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800吨/年(概算金额约960万元/年)
保质、保量、按时将原辅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所投标段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或销售贸易型企业。
3.2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企业,标段一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标段二要求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注册资本金为其他币种按开标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www.safe.gov.cn/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
3.3若投标人为销售贸易型企业,标段一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标段二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生产型企业,两个标段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的原辅材料)。
3.4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投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标段。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江宁化工原辅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江宁化工原辅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江宁化工原辅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江宁化工原辅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574-86660351
电子邮件:5846693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1-86099587
电子邮件:1256903984@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571-86907968
电子邮件:349924879@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章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柴先生/招标代理张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年9月22
江宁化工原辅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