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项目编号:ZC20210915GKHW0001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列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本文简称“浙商资管综合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拟采用系统线上化、自动化、流程化、可视化的手段,帮助运营人员实现运营工作规范、透明及高效,实现运营体系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及管控能力。
2.2 招标范围:浙商资管综合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各模块的完整开发工作,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报表中心、运营监控、文档中心、个人工作台等;需要开发商进行完整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各阶段的项目实施工作。
2.3 服务期:1年(其中实施周期10个月,试运行2个月),并且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 12 个月的质保期;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于2018年1月1日之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代理服务等,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CMMI3级认证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8年7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证券基金行业相关开发项目1个以上(含1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合同标题或合同服务内容应涉及“证券”“运营平台”“产品管理系统”,相关系统的功能需与本项目的需求存在一定相似性(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拟派遣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关键项目组人员,需具备至少3年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项目建设经验。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公布为准,开标时将进行现场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商证券综合运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571-87902801
电子邮件: zhouxinwei@stocke.com.cn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900
电子邮件:22746950@qq.com
系统维护电话: 0571-86905322 (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周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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