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20210617GKFW0001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及原辅材料运输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化工产品及原辅材料运输进行招标采购;
标段号
标段内容
2021年度预计运输量(吨/年)
运输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年)
车辆类型
车辆数量(辆)
1
本地烧碱、盐酸(含副产酸)、次钠、涉水次钠
242000
化工园区及周边、红联码头、宁波县市区
宁波县市区、台州、丽水、安吉、兰溪、金华(永康)、杭州嘉兴(平湖)
900
槽车(含衬塑槽车)
槽车≥15(含衬塑槽车≥2)
2
外地烧碱
16000
杭州(下沙工业区、临江工业区)、绍兴(上虞)
110
槽车
≥10
3
外地烧碱
9000
绍兴(嵊州)、金华(东阳)
85
槽车
≥10
4
蜡油
21000
码头短驳、江苏(南京、江阴、张家港)、辽宁(葫芦岛、沈阳、抚顺)
330
槽车
≥6
5
丙酮
7200
上海
100
槽车
≥4
6
丙酮
14400
宁波(北仑、镇海)、江苏(常熟、江阴)
90
槽车
≥4
7
MIBK
7400
山东(菏泽、泰安)、浙江(衢州、兰溪、宁波)
120
槽车
≥3
8
MIBK
3600
安徽(铜陵)、湖南(岳阳)、江西(九江、抚州)、无锡(宜兴)、南京
80
槽车
≥3
9
MIBK
1000
福建(龙岩)、贵州(福泉)、湖北(荆门)
80
槽车
≥3
10
液氯(钢瓶)
1800
化工园区、大榭、台州、爵溪
50
6个及以上钢瓶为平板车,13个及以上钢瓶为集装箱式货车
各≥1
11
液氯(钢瓶)
13000
余姚
250
平板车
13个钢瓶以上≥2
12
液氯
34500
上虞、东阳、丽水、嘉兴
280
专用集装槽车
≥2
13
氯化石蜡
10000
宁波、绍兴(嵊州、诸暨)、杭州(萧山)、台州(临海、天台、椒江)、金华(东阳)、无锡(宜兴)、安徽(合肥)
140
槽车
≥4
14
环氧氯丙烷、氯化钙母液
20000
丽水、台州、安徽(黄山)、江苏(宜兴、昆山、常熟、芜湖、南通)、上海、湖南(岳阳)、湖北(仙桃)
300
槽车
≥4
15
氯化钙
8600
宁波县市区、台州(临海、杜桥)、温州、嘉兴(平湖、乍浦)
40
平板车
≥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 计划服务期:总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行政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符合条件的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投某一标段,也可投其中若干个标段,亦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3.5.1 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
3.5.2 标段13、15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其余标段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且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且资信良好;
3.5.3 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1)标段1至标段3: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2)标段4、13、15: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普通货运”;
(3)标段5至标段9: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三类:易燃液体”;
(4)标段10至标段12: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剧毒化学品”;
(5)标段14: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六类:毒性物质”。
3.5.4 车辆类型及数量(详见本章 招标范围)且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即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投标人)。
3.5.5 业绩要求:
(1)标段1至标段3:投标人具有2个合作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业绩(合作单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稳定合作1年及以上)。
(2)标段5、6:投标人具有2个丙酮运输的业绩。
(3)标段10至标段12:投标人具有1个合作单位的液氯运输业绩(合作单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稳定合作1年及以上)。
(4)其余标段:资格条件中对业绩不作要求。
3.5.6 周转停车场距离:标段1-9、13-15的投标人的车辆周转停车场位置距离(行驶距离)招标人厂区≤60KM[标段10至标段12不作要求,但须说明车辆周转停车场位置距离(行驶距离)招标人厂区公里数]。
3.5.7 除标段4、13、15的投标人具有《宁波市镇海区危化品道路通行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 年11月01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21 年11月0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74-86502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张工、陈工、夏工
电 话:0574-87425512、87425139
电子邮件:756314493@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俞女士
电 话:0571-86906398
电子邮件:925012261@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俞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夏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 年 10月 22日
浙江镇洋公司原辅材料运输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