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20211029GKFW0002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工程环境监测(含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第HJJC01标段已通过集团审批,项目业主为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作为龙丽温高速和甬台温复线的联络线,主线起于瑞安市高楼镇石头垟村接龙丽温高速公路文瑞段,终点在尤家园设枢纽与甬台温复线高速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约52.569公里,主线设置桥梁37062.49/36座(包括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8851.72m/8座、大桥6250.57m/12座、中小桥320m/5座、互通区主线11640.2m/11座;设置隧道8745.5m/7座,其中特长隧道3640m/1座、长隧道2729m/2座、中短隧道2376.5m/4座;设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7处,收费站8处,服务区、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各1处及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凤卧(南雁荡山)、水头及钱库西等3条互通连接线,长约5.61公里。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9.5252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88.2367亿元。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0米,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30.098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HJJC01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2.2.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含监理)(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2.2.2、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
2.2.3、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2.2.4、开展环保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固废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
2.2.5、协助办理与环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2.6、负责审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2.2.7、负责巡视、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环境影响,检查承包商按设计图施工情况及施工环保费的施工情况;
2.2.8、负责施工和监理单位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2.2.9、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对工程资料分析与整理、编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施工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废影响报告等公众意见调查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2.2.10、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备案)止 ;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HJJC0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
3.2自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0km公路环境监理(或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 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1月 19日至2021年11月 24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 年 12月 2 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12月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 12 月 6日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瑞苍高速环境监测HJJC01标段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长宁路310号恒信财富大楼6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71-8718683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7-88305867
电子邮件:562118000@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俞女士
电 话:0571-86906398
电子邮件:925012261@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俞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陈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 年 11 月 18 日
瑞苍高速环境监测HJJC01标段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