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20211027GKHW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富春湾大道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招标采购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富春湾大道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富春湾大道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招标。所需水稳碎石总量35万吨,预计使用时间为2021年12月。本次招标预算为4548.25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
地点
计划开始
交货日期
交货期
SWSS
水稳碎石
0-2.36mm
吨
70000
杭州市富阳区
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完工
水稳碎石
2.36-4.75mm
吨
35000
水稳碎石
4.75-19mm
吨
140000
水稳碎石
19-31.5mm
吨
105000
2.3 服务期:预计开始使用时间为2021年12月,服务期为2021年12月-完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包),水稳碎石SWSS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自2018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自2018 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信用中国”网站(w 无不良记录,投标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所投包件需要在自身营业范围内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0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2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富春湾大道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春联工业区1号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3372667310
电子邮件:1848751761@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600
电子邮件:229206068@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蔡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 年12 月3日
浙江富春湾大道二期水稳碎石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