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20211202GKHW0003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巡查车采购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供中心(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2021年度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半年度调整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算为 744.6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2 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合同包名称、车辆设备名称、使用单位或交车地点等内容见下表):
包件号
车辆设备
名称
预计数量
(台)
使用单位或交车地点
A巡查车
巡查车
13
浙高运公司:杭州南管理中心2,金华管理中心3,衢州管理中心2,丽水管理中心3,温州管理中心3。
B巡逻车
巡逻车
21
沪杭甬公司:嘉兴2、杭州北管理中心2、宁波处1、绍兴1、天台1、衢州4。
浙高运公司:杭州南管理中心1,金华管理中心3,衢州管理中心2,丽水管理中心2,温州管理中心2。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项目业主或其下属单位在2021年度如有车辆设备增购需求的,可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投标人不能因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要求调价。
2.3 交货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付;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所投合同包件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卖方须为投标人自身,买方不得为经销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供货货物名称、供货货物数量等信息,则还须提供买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可同时中标所有合同包。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的,须对所投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为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对经销商的授权书);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 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2月2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 .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供中心(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6号钱塘航空大厦30楼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571-87393673
电子邮件: jiangqingfeng@cicojc.com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71-86099587
电子邮件: 347093439@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900
电子邮件:22746950@qq.com
系统维护电话: 0571-86905322 (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王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1 年 12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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