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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公开发行股权律师见证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2-02-07

浙商证券公开发行股权律师见证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项目编号:ZC20210604GKFW000300)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开发行股权项目律师见证服务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公开发行的股权项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定价和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此,拟通过公开招标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浙商证券保荐公开发行股权项目的发行及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招标范围: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公开发行的股权项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定价和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此,拟通过公开招标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浙商证券保荐公开发行股权项目的发行及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

3.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IPO、可转债等公开发行股权项目律师见证相关工作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于2015年1月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在册律师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律所或其人员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因廉洁从业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2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2月14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571-87902574

电子邮件:huangjingyi@stocke.com.cn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1-86905900

电子邮件:22746950@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黄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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