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雨设备
定期抽选雨点设备进行风传感器数据比对,在两个传感器数据差异较大时进行更换在第三方机构校准,确保系统设备各项性能准确。
3
异物设备
定期对异物传感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准,确保系统设备各项性能。
4
防雷设备
定期抽检各子系统的防雷,在实验室以及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校准和检测,确保系统设备各项性能。
3.网管值守
在网管台,利用维护终端,按照作业标准内容要求,对防灾软件系统及各设备状态进行查询、综合分析,并且记录。对突发软件及设备故障,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与响应处理。
4.软件维护
序号
项目
维护内容
备注
1
数据库
做好数据份与存储,保证数据的安全和有效。
每月一次
2
终端软件
不断改进终端画面效果和性能。
3
应用软件
提升应用软件的使用性能,充分满足各项查询应用需求。
4
软件升级
根据技术不断进步和路局要求进行软件优化与升级。
5
杀毒软件升级
做好定期杀毒软件升级,保证系统安全
5.定期试验
为保证防灾系统各项控制功能正常,定期在风、雨、异物各子系统现场做模拟试验,以及异物子系统远程模拟试验。
序号
项目
试验内容
备注
1
异物系统远程试验
定期做异物远程报警试验,确保系统各项性能。
每季度做一次
2
异物系统现场试验
定期在异物现场做报警试验,确保系统各项性能。
每季度做一次
6.防雷器性能测试
根基标准作业工法,对各设备前段防雷器电气性能进行测试。
7.设备维修
序号
项目
维修内容
备注
1
小修
设备故障,进行更新改造需求更改,软件、硬件升级
周期按照铁总运[2013]142号
2
中修
根据设备设计年限,达到最大使用年限的,以及巡检发现需重点维修的,进行全面更换
8.故障抢修
投标方应随时做好障碍抢修的准备,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出发抢修,抢修专用的器材、仪表、机具及车辆等应处于待用状态,不得外借或挪用。灾害监测系统设备出现告警或故障,通知投标方进行故障处理、抢修。
投标方应有24小时固定联络人,在接到障碍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之内赶到现场处理。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申告延长处理时限。
序号
项目
故障抢修内容
备注
1
风设备
第一时间上报设备管理单位,并报计划更换处理故障
2
雨设备
第一时间上报设备管理单位,并报计划更换处理故障
3
异物设备
第一时间上报设备管理单位,并报计划更换处理故障
4
终端设备
第一时间上报设备管理单位,在批准后及时响应处理,一时无法恢复的故障,及时启用备用终端,并及时维修故障终端
5
数据中心
第一时间上报设备管理单位,按计划及时处理故障,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保证数据恢复和数据备份、存储等,硬件故障及时更换维修处理故障
9.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参照上海局成立灾害监测系统故障应急处置小组,由投标方负责人为组长,设备维护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各维护工区为组员。
(2)应急处置组织职责
灾害监测系统设备维护分中心应根据铁总、上海局等相关要求,结合投标方实际,指定灾害监测系统故障应急处置的细化措施,以确保设备维护局管内应急处置能顺利实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序号
项目
故障抢修内容
备注
1
软件故障
第一时间赶到,并处理软件故障
2
设备故障
准确确认故障点,及时更换故障设备,保证系统正常
3
人为故障
及时确认故障信息,减少对行车秩序的影响
4
突发故障
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
2.2.4金丽温铁路灾害监测系统设备维护标准
投标方应在运行安全、设备维修、应急处置、施工等方面,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关于印发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铁运〔2016〕28号)、《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上海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上铁工〔2016〕579号)以及上海局相关规定执行维护工作,确保灾害监测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
3.2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 v.cn),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截图。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 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7 月 8日至2022年7月 13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7月 15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7月 20 日 9 时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铁路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签章)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大楼12楼301室
联 系 人: 尚女士
电 话:0571-87567933
电子邮件:1838353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签章)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 系 人:兰女士
电 话:0571-86099827
电子邮件:260542646@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1-86906398
电子邮件:42668592@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兰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2 年7月 7
卢先生
金丽温铁路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