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省道与525国道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302省道与525国道平改立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项〔2022〕4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2〕5000298号文批复。本项目的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本项目302省道主线桩号范围为K17+450~K18+580,路线长1.13km,下穿525国道,设置框架桥74m/1座,钢筋砼U型槽240m/2段;525国道改造段桩号范围为K11+447~K11+722,路线长0.275km。项目总投资约为14123.19万元,建安费约为12174.62万元。
2.2 技术标准:项目主线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进行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3m;匝道采用双车道匝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75m。桥涵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平面交叉、机电工程、交安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自201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8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0月21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2年10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0573-89976206,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林敬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对邮寄的影响,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00分。
5.6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00分;
5.7 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补遗书(如有)下载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3-858258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
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573-83116900
传 真:0573-82710771
邮 箱:513026905@qq.com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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